2012年黄冈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1、报考黄冈师范学院艺术专业的考生(不包括湖北、湖南、新疆美术类考生),必须通过黄冈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黄冈师范学院美术类专业的湖北、湖南考生,美术联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学校的要求。新疆考生报考黄冈师范学院美术类专业,黄冈师范学院承认新疆联考成绩,但联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学校的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过线的考生,黄冈师范学院根据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录取政策,依照黄冈师范学院录取原则从高到低录取(具体录取原则详见黄冈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网站)。 2、黄冈师范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3、考生录取专业依照志愿优先的原则。 4、体育专业考生按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黄冈师范学院认定国家政策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标准。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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