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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19| 查看: 3643| 评论: 0|原作者: meishugaokao|来自: 河北北方学院
2012年河北北方学院录取原则
执行教育部规定“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市)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标准。 1、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是:专业志愿优先,同专业志愿分数优先。即:将投档的考生按志愿进行排队,优先处理高分考生志愿,先安排专业志愿1,然后专业志愿2,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同一代号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 3、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法医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习惯左手做事(学名左利手,熟称左撇子)考生。 5、外语类和涉外专业要求学生外语成绩达到满分的60%以上。 6、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7、艺术类专业的进档考生,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8、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考生,按教育部和生源省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贫困家庭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十二、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学生入学一学期后,学习成绩优秀、具有所学专业特长的学生有转专业的机会。 十三、新生入学及其它: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其它未尽事宜,均按最新国家、省(市)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