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菏泽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及各生源省的招生规定。 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①对生源省招办投出的考生档案,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经审查合格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②录取分配专业时,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包括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对生源省招办投出的每一批考生档案,按专业志愿、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可根据计划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学校作退档处理。 菏泽学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类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①执行《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②本科专业和专科美术类专业,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按文化成绩排序的办法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③菏泽学院美术类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使用菏泽学院提供的专业成绩。 体育类专业录取:①执行《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②体育类专业只录取参加省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文化成绩按规定比例投档,对进档考生,经学校审查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执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及生源省有关规定。 英语类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特殊要求。 菏泽学院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菏泽学院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菏泽学院网站查询。 其它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菏泽学院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菏泽学院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 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 助学措施:学校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基金、特困学生补助金等。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帮助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大学学业。 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菏泽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