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宜宾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男女比例: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体育类和艺术类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考生在文化、专业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排名;艺术类其余专业考生在文化、专业双上线的情况下按“文化+专业”成绩综合排名。 身体健康要求: 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均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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