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普通类录取规则 严格按照河南省及其它投放计划省份的高招政策录取(具体以生源省下发招生文件为准)。
艺术类录取规则 1.美术类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美术学、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方向)、动画、装潢艺术设计。 (1)河南省考生使用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6 (2)安徽、山东、江西、山西、江苏、内蒙古六省(区)均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校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6 2.音乐类专业:音乐学。 使用生源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6 3.书法类专业:美术学(书法方向)。 使用生源省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0.4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0.6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6 4.服装模特类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表演方向)。 河南省使用服装模特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体育类录取规则 使用生源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对口类录取规则 以统考成绩为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专业录取原则。 保送生录取办法 按照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河南科技学院2012年保送生选拔录取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