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湖南理工学院艺术专业录取规则 (二)2012年湖南理工学院在江西、广西、山西、安徽、甘肃、江苏、河北等省(区)组织了艺术专业测试,上述省(区)考生报考湖南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必须取得湖南理工学院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并且参加生源地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合格,专业成绩以湖南理工学院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为准,其他省(区)考生的专业成绩以当地教育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联考成绩为准,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按生源地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在政治思想审查、体检、专业和文化成绩合格的条件下,按考生的文化与专业考试总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校考地区考生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文化+专业成绩×6; (3)其他省(区)考生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文化+专业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