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河北工程大学招生计划的100%至120%调阅考生档案。 2、在没有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时无分数级差。 3、按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录取有关事宜。 4、河北工程大学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实考成绩为依据,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分为5,3,1,1,0分。若与当地省份政策冲突,以当地省份政策为准。 5、农林类专业(包括:农学、园林、园艺、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植物保护)、医学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英语专业(理工类)、法学专业(理工类)只接受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6、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个专业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入学后复试。 7、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两专业录取原则:山西、山东、辽宁、江苏、江西、内蒙古录取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河北省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其它省份原则上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与当地省份政策冲突,以当地省份政策为准。 8、采矿工程、土木工程(矿井建设方向)专业只招男生。 9、英语专业要求口语加试合格,英语单科分数达到满分的80%以上。 10、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达到满分的70%以上。 11、学校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组织教学。 12、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请具体参阅河北工程大学相关规定。 13、学生应依据教育部等单位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选报身体适合的专业。 14、学历证书的发放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文件执行。凡完成学业,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的毕业生,由河北工程大学颁发普通高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凡达到河北工程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颁发国家统一认证的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证书,其中建筑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达到河北工程大学学位授予条件,可颁发国家认证的建筑学学士学位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