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正竞争、公平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具体有: 1、当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数超过计划数时,河南工业大学只在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不足时,在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同一志愿考生数超过应录取人数时,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实行完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河南工业大学将严格按照各省有关平行志愿投档政策执行录取工作。 2、分配录取专业时,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尽可能满足第一志愿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因满额而不能满足时,若专业服从调剂,向相近专业调剂录取,不同意专业调剂的不予录取。 3、在录取分配专业时,不同专业对相关科目的成绩有不同要求。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类、生物工程类专业参考化学、生物科目成绩;土木工程、机械类、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建筑学等专业参考数学、物理科目成绩。 4、2012年学校共有机械类、电气信息类、化学类、材料类、生物工程类、数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等9大类24个专业按大类招生,学生在大类下前两年打通培养,大一末期具体选择确定专业方向。 5、报考建筑学、广告学专业的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绘画基础,入学后加试徒手画。 6、报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方向)的考生在思想政治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课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艺术本科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课与文化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校考成绩×6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河南省的艺术考生使用专业课省统考成绩) 7、符合加分条件的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按各省(市)招办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8、身体要求:只招收符合教育部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