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颁布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 3.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5.理工类、文史类考生的录取方式: (1)在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学校调阅档案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2)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或者实行平行投档的情况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填报郑州轻工业学院志愿且投档到郑州轻工业学院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当考生的投档分相同情况下,按照报考郑州轻工业学院A、B、C、D、E、F等志愿或第一、二、三、四、五等志愿顺序录取,如所报志愿相同,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高低排序录取,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英语、语文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安排专业时,对专业志愿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每两个连续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分在3分以内)。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专业级差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3)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郑州轻工业学院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报考的考生,依次类推。安排专业时,在郑州轻工业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实行考生专业“志愿清”办法,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顺序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所有专业均已录满,则予以退档;若某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相关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5)社会体育专业,省统考体育专业成绩合格,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郑州轻工业学院按理科录取的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2个专业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的考生报考。 6.郑州轻工业学院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方式:凡填报郑州轻工业学院艺术类专业志愿,必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河南省、湖南省考生采用省统考成绩),成绩合格,且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1)绘画专业:文化成绩达考生生源省份最低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按文化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 (2)其它专业: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文化成绩达生源省份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按照总分750分)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再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多个方向的专业,录取后按综合成绩,参考考生专业考试所报专业(方向)安排专业方向,若考生所报方向已满,其综合成绩靠后,则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方向上,若不同意调剂,则做退档处理;对专业考试未确定专业方向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公布的招生专业方向顺序安排; (3)为保证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和有效完成,凡报考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易斯顿美术学院,根据各省录取政策,将对考生的志愿再次确认,根据确认结果,择优录取; (4)凡第一、第二专业志愿报考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易斯顿美术学院专业的学生,均以第一专业志愿报考对待,按相应专业办法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