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提档比例:河南科技大学按照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的比例提档。 3.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报考河南科技大学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报考河南科技大学美术学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乘以30%加上专业分乘以70%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报考河南科技大学音乐学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音乐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乘以30%加上专业分乘以70%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报考河南科技大学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文化分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分超过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5分以上(含5分)的,按照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8.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9.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