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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14| 查看: 1| 评论: 0|来自: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艺术类录取规则:
①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
②按各省规定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③投档成绩一样时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专业单科成绩排名依次为素描、色彩、速写;在专业单科成绩相同时,则文、理科类再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认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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