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201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奖励者也可报考。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至7月11日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1),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生成并打印报名登记表。 7月12日至7月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我院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予办理。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二)现场确认地点: 鲁迅美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楼102房间)。 (三)资格审查 按照学位办[2015]20号文件精神,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进行。达到我院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院招生就业处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报考者现场确认时,应认真核对当场打印出的《报名情况登记表》,确保各项内容准确无误,并签名认可,确认后因内容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10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科目及时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全国联考,参照《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全国联考时间:2015年 10月25日 2、复试科目及时间: 复试由我院组织。初试成绩合格者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三年制)入学考试时间同步,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三年制)和艺术硕士(MFA)不能兼报。
八、录取 我院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和毕业展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 十、学费
每生每年18000元(具体以国家规定为准)。 点击:鲁迅美术学院招生网 了解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