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六、录取原则 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美术类专业:陕西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校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外省组织专业校考试卷运输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试卷遗失或损坏,则视当地省统考成绩为我校专业成绩。 教育部、相关省(市)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对招生专业的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以教育部、相关省(市)高考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七、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文化课、专业课及体检结果等方面的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xsyu.edu.cn 招办邮箱:zhshban@xsyu.edu.cn 招办电话:029-88382310,88382299 通信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 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710065 九、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 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1月 点击:西安石油大学招生网 了解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