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2013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安徽省外)
二、报考条件 符合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三、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资格线由生源所在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除动画、摄影专业外,其他专业将视考试总体情况确定英语单科成绩分数线(原则上江苏省考生不低于40分,其他省考生不低于50分)。 2、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规定的我校所在批次的艺术类投档资格线、专业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合格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六、学费标准:2012年我校美术学专业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上述其他专业每人每年7000元,2013年各专业收费标准由安徽省物价部门确定。 七、成绩发布:按招生计划的4倍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并于3月下旬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考生专业成绩和名次。成绩查询网址:http://zsxx.ahnu.edu.cn/。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招生办0553-5910161、5910077;美术学院0553-5910565;传媒学院0553-591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