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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高考网 招生简章 查看内容

深圳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2-8-16| 查看: 2131| 评论: 0|原作者: meishugaokao|来自: 深圳大学

深圳大学——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
    深圳大学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创办。建校28年,实现了办学规模由建校规划4000人到实际在校生近30000人的快速发展,实现了办学层次由学士、硕士到博士教育的三级提升,成为有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性大学。
    深圳大学现有后海、西丽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2.9平方公里。老校区1.44平方公里,坐落在深圳市南山半岛,面临后海,遥对香港,依山起伏,荔枝成林,花木繁荣,环境优美,是经济特区十大历史建筑之一,曾荣获全国校园建筑设计一等奖;新校区位于西丽大学城,1.46平方公里,现已开始动工兴建。
    学校现有本科教学学院25个。设有72个本科专业,其中历史学、网络工程、海洋科学、医疗器械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核技术6个专业为我校今年新增招生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授权一级学科25个,涵盖二级学科139个,另有授权二级学科15个,总数达到154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授权类别8个,涵盖专业32个,另有工程硕士领域13个。博士研究生授权一级学科3个,涵盖二级学科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现有专业涵盖了哲学、文学、艺术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历史学等11个学科门类。目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6128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019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890人,博士研究生95人。
    学校聚合了一支优秀的教职工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440人。专任教师中正高职称372名,副高职称573名,博士822名。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省级教学名师5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5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9名,教育部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0名,博士生导师34名,全国优秀教师4人,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4名,鹏程学者3人,获霍英东青年教师奖1人,“双聘”院士10名,外籍教师32名。
    学校践行“有教无类、因材施教、厚积薄发、经世致用”的办学理念,以培养“素质好、基础好、上手快、转型快的事业骨干和创新创业型人才”为目标,推进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学校有省级重点学科(扶持)1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0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1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示范教学实验中心5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2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
    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努力建立以代表性成果为评价对象、以学术影响和社会贡献为评价标准的科研水平评价模式。“十一五”期间共承担科研项目4030项,其中“863”、“973”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防科研项目等国家级课题、项目29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0年达74项。2010年文理科实到科研经费1.3亿元。科学研究贴近社会需求,横向项目和经费不断增加。理工类论文被SCI、EI、ISTP收录2804篇,人文社科类论文被CSSCI收录1306篇。共出版专著263部、译著40部。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取得突破。获得全国美展金奖、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解放军总参谋部一等奖、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在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29项,获得授权专利107项。《深圳大学学报》理工版被《工程索引》和《科学文摘》收录,篇引率居全国科技期刊前列;人文社科版论文转载量在全国综合性大学学报中名列前茅。
    学校继续完善教学科研设施。图书馆藏书达460万余册(含电子图书150万余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固定资产7.3亿元。建有理工类重点实验室15个,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7个。信息化校园建设成效显著,网络端口达4万个,校园无线网覆盖主要区域。
    学校国际交往密切。深圳大学外国留学生教育始于1987年,是教育部公布的54所对外招生院校之一。学校与境外80多所高校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迄今已经培养了来自69个国家的10000多名留学生,位列广东省三甲。在承办过的33次HSK考试中共有8007名考生应试。随着留学生规模的扩大,近年来深圳大学每年招收培养1500名以上留学生,增长势头日盛。
    学校形成了“视野开阔,注重实际,热衷创新,崇尚竞争”的人才培养特色,7万多毕业生绝大多数扎根深圳,用人单位总体评价优良,办学满意度不断提高。涌现了马化腾、史玉柱、周海江等一批杰出人才。
    学校提倡师生平等、自由对话、独立思考,充分尊重学生公民权利。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支持学生课外活动,引领学生建设先进校园文化。建有学生活动专用基地,活动专用媒体,提供活动专用经费。校园文化生动丰富,学校直接创办学生文化艺术团体28个,学生自发组织的社团协会100多个。
    学校建立学术主导的内部管理体制,建立“布衣教授”组成的人事工作教授委员会、计财工作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确立人才招聘、资源分配、学科建设的学术主导。倡导民主管理,赋予教职工代表大会事故问责权、干部评议权、校政监督权;赋予学生代表大会校务知情权、批评权和学生事务参与权;建立网络信箱,广开言路,密切师生关系。制定并实施《人事改革方案》,以职员制和聘任制为主要内容,努力打造高度学者化的教师队伍、高度专业化的技术人员队伍、高度职业化的管理人员队伍。《高端人才特聘办法》正式启动。追求精致管理和精致服务,营造学术校园、人文校园、和谐校园、创新校园。
    深圳大学将继续解放思想,紧随特区,不断探索,着力建设立足深圳、面向国际的高水平、有特色、创新型一流大学,为实现“高校之林,后来居上”的宏大心愿努力奋进。

    深圳大学2012年计划招收国家任务全日制艺术类本科生518名,分区域分专业计划如下:

一、 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

  

二、 报名与考试
    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报名办法:
    1.网上预报名(仅限于广东和海南考生):报考表演(影视戏剧、播音与主持、学前艺术(师范)) 、舞蹈编导、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广东省和海南省考生,请于2012年2月6日至16日,通过互联网登陆 http://210.39.2.10:7001/szexam/bm/login.jsp点击登录)进行预报名,并通过网上打印报名表,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注:除广东和海南外省考生按我校所设考点的报名办法进行报名,无须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
    2.现场报名确认:外省考生和已通过网上预报名的广东和海南考生按以下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⑴交验身份证原件、艺术类考生准考证【广东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同时需提供艺考合格证】,留复印件;
    ⑵备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⑶缴交报名费: 广东省音乐类考生200元,广东省外音乐类考生235元,广东省外美术类考生210元。
    ⑷认真填写或核对报名表,确保考生信息无误。

    现场报名考试时间与地点:

注:1.须在我校指定的地点报考,跨省市报考无效;2.考生所报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须按当地省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考试科目和内容(详见考试大纲):
         1.艺术设计: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2.美术学: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
         3.表演(影视戏剧):
         A.适用于广东和湖北省考生(分为初试和复试两次考试):
         初试:⑴声乐;⑵文学作品朗诵; ⑶集体小品。
         复试:⑴舞蹈;⑵双人或三人小品。
         B.适用于山西省考生(按山西省招办规定,本专业考试仅一次考试):
         考试科目:(1)声乐(2)文学作品朗诵(3)舞蹈(4)集体小品
          4.表演(播音与主持):
         A.适用于广东和湖北省考生(分为初试和复试两次考试):
         初试:⑴自我介绍;⑵自备稿件朗读。
         复试:⑴即兴话题;⑵才艺展示。
         注:复试可化淡妆。
         B.适用于山西省考生(按山西省招办规定,本专业考试仅一次考试):
         考试科目:⑴自备稿件朗读;⑵即兴话题。
         5.舞蹈编导:
         初试:⑴自选舞蹈片断(不超过2分钟);⑵基本功;⑶特长展示(综合素质)。
         复试:⑴技能技巧与舞蹈片断;⑵模仿与即兴舞蹈或音乐舞蹈;⑶口试;
         注:舞蹈片段一律自备伴奏音乐,要求考生不化妆,一律穿练功服(不穿演出服)参加考试。
         6.音乐学(音乐表演):
         A.适用于山西和湖北省考生
         初试:
         考试项目:a.声乐;b.器乐(各类中西器乐);c.作曲-时尚音乐编创与传播;
         注:由考生自选上述三项中的一项或多项参加考试。
         复试:
         ⑴考试项目1:已通过初试的考生继续参加复试的主科考试项目,其中报考作曲-时尚音乐编创与传播的考生须加试一种器乐;
         ⑵考试项目2:视唱、练耳、乐理,其中乐理与练耳为笔试、集中考试,视唱为现场抽签考试;
         B.适用于广东省考生
         初试:
         考试项目:a.声乐;b.器乐(各类中西器乐);c.作曲-时尚音乐编创与传播;
          注:由考生自选上述三项中的一项或多项参加考试。
         复试:
         ⑴考试项目1:已通过初试的考生继续参加复试的主科考试项目,其中报考作曲-时尚音乐编创与传播的考生须加试一种器乐;
         ⑵考试项目2:视唱练耳、乐理;广东省考生以省统考中乐理、视唱练耳成绩按比例计入总分,无需参加复试中的此项考试。
         7.表演(学前艺术(师范)):
         ⑴形体展示;⑵钢琴;⑶朗诵;⑷素描。

三、 录取
    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
    2.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3.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
    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在文化课与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广东美术类考生分别按统考专业成绩总分、素描成绩排序)、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四、 专业介绍
    1. 师范学院简介:
    深圳大学师范学院成立于1995年,目前拥有10个系、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另外还有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美术学等3个硕士点。2006年获教育硕士授予权。
    学院以师范类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和非师范教育,是深圳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学院秉承深大办学理念,提倡师生平等、自由对话、个性生动、独立思考;悉心营造“和谐、奋发”的学院精神,实行厚基础、宽口径、多方向和专业主副修的培养方式,鼓励学生攻读双专业、双学位,以“培养基础教育优秀师资,并能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专门人才”为目标。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347人,其中,本科生1990人,硕士研究生198人,教育硕士生159人。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27人,其中教授27人,副教授49人,博士3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人。
    学院主页:http://norc.szu.edu.cn
    咨询电话:0755-26536063
    咨询邮箱:szutanggl@yahoo.com.cn

   专业介绍:
    1.表演(影视戏剧):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具备和掌握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巧,能够在戏剧、电影、电视等表演中独立完成不同人物形象的创作,并能够适应市场需求,在各类表演艺术团体、电影厂、电视台、学校、群众文化系统等单位从事表演艺术研究、影视戏剧排演、教学、指导群众文化等工作,素质好(个人)、基础好(专业)、上手快(业务能力)、转型快(适应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专业必修课:表演基础训练、角色创造基础、舞台人物形象创造、形体基本功与舞台技能、台词、声乐、戏剧概论、中外话剧史、戏曲史与戏曲美学等;专业选修课:话筒前的艺术语言、导演基础、戏曲表演、戏剧佳作赏析、音乐美术欣赏、基础写作、心理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训练、见习、实习、社会实践(读书报告与假期见闻)、毕业论文。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2.表演(播音与主持):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播音学以及美学、广播电视艺术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文化、企业宣传机构等部门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工作,并同时兼有采编能力和良好的语言沟通和人际交往能力,素质好(个人)、基础好(专业)、上手快(业务能力)、转型快(适应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应用语言学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语音基础、播音发声学、节目主持技艺训练、新闻学概论、节目主持人概论、基础写作、文艺作品演播、表演训练、形体基本功、广播电视节目主持、节目编导与策划、新闻采访、影视片配音、形象设计、社交礼仪、音乐美术鉴赏等课程。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训练、见习、实习、社会实践(读书报告与假期实践)、毕业论文。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3.舞蹈编导: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能够在中小学、幼儿园及群众文化系统、大型企事业、演艺机构等单位从事舞蹈编导以及教学等工作,素质好、上手快、适应性强,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以及全面的人文精神和知识结构,具备突出的创新意识和组织协调的工作能力,以达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主要课程:芭蕾舞基训、中国古典舞基训与身韵、现代舞技术、中国民族民间舞、外国流行舞蹈、舞蹈剧目与赏析、中外舞蹈史、舞蹈教学法、艺术概论、舞蹈编导理论与舞蹈编导技法 (包含:单、双、三人编舞技法、群舞及调度、现代编舞意识、交响编舞技法、少儿编舞技法)等课程。舞蹈写作、中国古典舞水袖与剑、乐理与视唱练耳、钢琴基础、声乐基础、合唱与指挥基础、表演基础、大学语文、心理学、教育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训练、基训与艺术实践、读书报告、假期见闻(含艺术实践)、专业实习、毕业论文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4.音乐学(音乐表演):
    培养目标:为适应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满足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迫切需求。音乐表演专业在培养目标上,要求学生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演奏、演唱技巧,系统学习专业理论基础,了解相关学科知识,具备良好的审美观和创造性思维。能够在群众文化系统、企事业单位、艺术团体、影视传媒机构、学校担任音乐策划、表演、宣传和教学工作,素质好、上手快、适应性强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作曲理论(和声、复调、曲式)、基础理论(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声乐、钢琴、手风琴、器乐(民族乐器、西洋乐器)、中外音乐史、合唱与指挥、现代传媒音乐制作(电脑音乐制作、歌曲创作、时尚音乐编创与传播)、艺术实践、形体与舞蹈等课程。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训练、见习、实习、社会实践(读书报告与假期见闻)、毕业论文。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5.表演(学前艺术(师范)):
    培养目标:表演(学前艺术教育)专业为适应广东省各地学前艺术教育快速发展和人们期盼下一代身心健康成长、享受高质量学前教育的迫切需要,按学前教育新理念,培养较为系统地掌握现代儿童艺术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具有较扎实的儿童艺术基础知识,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与扎实的儿童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儿童艺术教育能力与发展潜质;较熟练地掌握英语的骨干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学前普通艺术技能课程、学前艺术特色课程和学前英语教育三个特色技能平台课程:钢琴琴法、美术、声乐、舞蹈、音乐教育与美术教育、幼儿园活动设计、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幼儿卫生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训练、见习、教育实习(含顶职实习)、读书报告、假期见闻(含假期实践)、毕业论文。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6.美术学:
    培养目标:为社会培养素质好、基础好、上手快、转型快,具有独立研究和创作能力、具有人文素养和创新思维,并能胜任美术创作及学校、出版机构、机关和企业工作的事业骨干和创业创新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中外美术史、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新媒体基础、书法、篆刻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训练、专业实习、读书报告、艺术考察等。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专业受限: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

    2.艺术设计学院简介:
    艺术设计学院现有本科5个系8个方向:工业设计、环境艺术、服装设计工程、服装品牌策划与市场营销、平面设计、数字传媒、创意策划与设计管理。设计艺术学、美术学和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及艺术硕士点(招不脱产研究生班)。在校本科生、研究生1000余人,近3年学生在各类比赛及展览中获奖100多项。2009年有16件作品入选“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其中有一件作品获金奖。
    学院拥有市文科重点研究基地――深圳现代艺术与设计研究中心,办有公开出版发行的院刊《设计学刊》与《中国版画》杂志。
    建有7个实验室:数字传媒实验室、服装设计实验室、环艺设计实验室、工业设计实验室、设计基础实验室、平面设计实验室及陶艺实验室。院图书资料室有专业图书20000多册。
    经过多年的发展,学院已基本形成一支学有专长,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的朝气蓬勃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教职工68人,其中专任教师51人,行政人员9人。有正高职称的13人,副高职称者18人,中级职称者26人,有博士学位的10人,硕士学位的34人。
    学院主页:http://art.szu.edu.cn
    咨询电话:0755-26557391
    咨询邮箱:sjx@szu.edu.cn

专业介绍:

1.工业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能够从事工业新产品开发设计、造型设计、家具设计及展示设计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产品设计,家具设计,展示设计,计算机应用,设计管理,材料与工艺,设计方法论,人体工学,毕业设计等课程。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专业受限: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

2.服装设计与工程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好综合素质,能够从事服装设计、品牌策划、品牌形象设计与管理、产品的陈列展示设计、广告设计和专卖店设计及市场营销与管理的专门人才。
(1)服装设计与工程方向:
主要课程:女装设计与工艺、男装设计与工艺、童装设计与工艺,时装画技法,立体裁剪,中外服装史,设计管理学,服装产品设计与规划和毕业设计等课程。
(2)服装品牌策划与市场营销方向:
主要课程:设计管理、服装品牌策划与推广、服装产品开发规划与整合、服装市场营销、时装广告与展示设计、品牌战略策划、时装摄影、品牌形象设计与策划、毕业设计等课程。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专业受限: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

3.艺术设计
(1)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能够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室内设计和景观设计的设计师,并能从事包括艺术品陈设设计和设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表现技法,室内设计原理,居住空间设计,办公空间设计,别墅设计,景观设计原理,社区环境设计,展示空间设计,建筑环境设计,商业空间设计,广场景观设计及毕业设计等课程。
(2)平面设计专业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能够从事企业形象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书籍装帧设计等方面的平面设计人才。
主要课程:标志设计,插图设计,图表设计,销售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CIS设计,书籍装帧设计,毕业设计等课程。
(3)创意策划与设计管理专业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需要的创意策划师和经理人。即具备设计艺术学知识,兼通管理学、营销学、广告学、传播学等学科知识,掌握整合营销传播(IMC)实务,能在设计、广告、动漫、游戏、企划、会展旅游、营销传播、文化传播、品牌顾问、传媒出版、艺术经营、商务咨询、公共事业、教育学术等机构及企业,从事创意策划及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如创意总监、营销总监、设计总监)。
主要课程:图形创意、CIS设计、品牌整合设计、管理学、市场营销学、传播学理论、文化创意产业概论、整合营销传播、广告策划、文化品牌营销、设计策划与管理、会展策划、动画导论、艺术品投资与营销、演艺营运与策划、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城市品牌战略与城市营销等。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专业受限: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

4.动画
培养目标:现有数字媒体和动画艺术两个培养方向。数字媒体方向主要培养具备影视动画及美术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可以在互动媒体、新媒体、游戏、网络媒体及影视特效等岗位上从事相关设计与制作的专业人才;动画艺术方向主要培养具备影视动画及美术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可以在动画美术设计、动画编导及动画制作等岗位上从事相关设计与制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动画导论,原画与动画基础,三维动画、视听语言,摄影与摄像,动画前期创意设计,动画造型设计,非线性编辑,后期合成,动画短片创作(1),动画短片创作(2),毕业设计等课程。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专业受限: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
特别说明:艺术设计学院在外省招生专业为“艺术设计”,设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和动画专业。新生进校后按大平台授课,前二个学期不分专业,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三学期开始,按学生志愿及有关专业要求确定专业。

五、 有关说明
1.专业排名按分专业、分省计划独立排名,广东省深圳市内和市外分开排名。
2.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2年4月上旬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szu.edu.cn)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为计划数4倍以内(含4倍),合格证将以挂号信函形式寄发给考生本人;
3.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不合格或不符合招生条件及报考手续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点击查看:深圳大学2009-2011年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六、 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

深圳大学2012年艺术类本科考试大纲

★艺术设计专业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艺术设计术科考试(以下简称美术术科统考)是我校组织的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是我校艺术设计专业高考招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美术术科统考的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按确定的招生计划和所在设点招生省的具体要求,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能力要求
美术术科统考要求测试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想象能力和技法的运用能力。
三、考试内容和考试目的
广东省考生按照广东省2012年美术术科招生政策,参加省美术术科统考;在广东省以外设点的美术术科考试包括素描、色彩两项内容。
素描考试,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和对形体、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对生活周边事物的观测、记忆、概括和表现能力。
色彩考试,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能力、认识能力和对色彩的概括、组织、以及色彩表现技法的能力。
四、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素描、色彩均按满分150分进行评分,美术术科统考总分满分300分。
考生美术术科统考的总分为素描、色彩二科得分之和。
五、各科目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素描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范围
①考试形式:写生、默写或命题画;②考试范围:静物、人物、石膏头像、生活场景等;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素描纸(考场提供);
②铅笔、炭笔、木炭条、炭棒均可(考生自带);③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3小时。
4.成绩评定与权重:满分为150分,其中:构图占25%;造型与比例占20%;细节深入与局部刻画占25%;表现手段与技法占30%;
(二)色彩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范围
①考试形式:写生、默写或命题画;②考试范围:静物、人物、风景等;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水彩纸(考场提供);②水粉或水彩颜料均可(考生自带);③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④试卷完成后不允许在画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3.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3小时。
4.成绩评定与权重:满分为150分,其中:构图占20%;色彩关系占30%;色彩造型能力占25%;色彩表现技法占25%;
六、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按总分、素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美术学专业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美术学专业美术术科考试是我校组织的由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是我校美术学专业高考招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科学、严谨的考试方法和手段,以达到对考生客观、准确的成绩评定的目的,为我校的美术学专业招收合格新生提供录取依据。我校的美术学专业可根据考生参加美术术科的考试成绩,按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能力要求
美术术科考试要求测试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的应用能力。以上六个内容的测试,集中体现在素描、色彩、速写三门基础科目的考试中。
三、考试目的和任务
通过素描的考试,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和对形体、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表现能力。
通过色彩的考试,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能力、认识能力和色彩技法表现能力。
通过速写的考试,考查考生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对人物动态(包括人物动态的组合)或人物与环境的整体表现,同时注重考生对人物的比例、结构、动态的准确把握,以及画面的构图和处理。
四、考试内容和形式
广东省考生按照广东省2012年美术术科招生政策,参加省美术术科统考;
在广东省以外设点的美术术科考试包括素描、色彩和速写三项内容。

美术术科考试具体要求见各项目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素描考试内容和形式
1、考试内容:①静物写生;②石膏头像写生; ③人物头像写生;④根据图片或相关资料完成素描考试。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①8开素描纸(考场提供); ②铅笔、炭笔(考生自带);
③画板或画夹(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5小时。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00分,其中:构图占20%;造型与比例占30%;深入与刻画占25%;表现手段与技法占25%
5、试卷样卷:统一参照广东省普通高校美术术科考试样卷。
(二)色彩考试内容和形式
1、考试内容:①静物写生;②人物头像写生;③根据图片及相关资料完成色彩考试;
④默写文字材料描述的内容。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①8开水彩纸(考场提供);②水粉颜料或水彩颜料(考生自带);
③画板或画夹(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3小时。
4、成绩评定与权重:满分为100分,其中:构图占15%;色彩关系占35%;色彩造型能力占25%:色彩表现技法占25%
5、试卷样卷:统一参照广东省普通高校美术术科考试样卷。
(三)速写考试内容和形式
1、考试内容:①人物动态速写或默写;②人物动态的组合速写或默写;
③人物与环境的组合速写或默写。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①8开素描纸(考场提供);②铅笔、炭笔(考生自带);
③画板或画夹(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30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满分为100分,其中:构图占15%;人物动态表现占30%;造型与比例占30%;表现技法占25%
5、试卷样卷:统一参照广东省普通高校美术术科考试样卷。
(四)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按总分、素描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音乐术科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校根据考生的术科和文化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通过考试检测考生是否掌握了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是否具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是否具备良好的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并有一定的演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现能力;选拔出具有音乐专业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音乐表演、教育等工作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合格新生。
    二、考试项目
    音乐术科总分满分300分。
   
    考试项目:a.声乐;b.器乐(各类中西乐器);c.作曲-时尚音乐编创与传播;
    注:由考生自选上述三项中的一项或多项参加考试。
    复试(满分300分):
    ⑴考试项目1(满分225分):参加初试已通过的考试项目【初试考试项目为作曲-时尚音乐编创与传播,须加试一种器乐。】;
    ⑵考试项目2(满分75分):视唱(15分)、练耳(24分)、乐理(36分);其中乐理与练耳为笔试、视唱为现场抽签考试;广东省考生以省统考中乐理、视唱练耳成绩按比例计入总分,复试中无需再参加此项考试;
    三、考试现场评分计算办法
    初试、复试均为满分300分;
     初试成绩达到210分以上(含210分)进入复试。终评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
    四、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音乐术科具体要求见各专业项目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声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以声乐为主项的考生,通过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现等。
     2.考试内容和形式
    初试:现场背谱演唱歌曲一首;
     复试:现场背谱演唱歌曲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并参加考试项目2的考试。
     范围: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通俗歌曲。
     说明①省外考生自带伴奏谱,并根据当地考点要求确定考场是否可使用自带伴奏或伴奏带等;广东省考生考场统一配备钢琴伴奏,同时容许自带CD伴奏碟。②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唱的时间。③广东省考生不参加考试项目2的考试,直接参照省统考成绩。
     3.评分标准
   (1)嗓音条件: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音、呼吸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
   (2)演唱方法: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声音通畅、吐字清晰;
   (3)音乐表现: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歌词,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注: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高符合招生规定。
     (二)作曲-时尚音乐编创与传播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考生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作曲编曲水平、音乐综合表现能力和音乐创作基本知识。
     2.考试内容和形式
    初试:考生现场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同时呈交至少一首自己创作的作品(歌曲或器乐作品等,乐谱和有声资料均可);
     复试:考生现场演奏一首钢琴或其他器乐作品,并参加笔试(和声、旋律写作)、面试。
     说明:①和声考试范围为基础和声(不超过离调);②音乐写作只要求单声部旋律写作。
     3.评分标准
   (1)和声:具有正确的写作方法;
   (2)旋律写作:乐句流畅、结构合理、音乐形象完整;
   (3)作品:呈交的自创音乐作品流畅完整,具有相应的写作基础,能够正确把握创作音乐语言的能力;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一定的感染力;
    注:①广东省考生不参加考试项目2的考试,直接参照省统考成绩。②考生五官端正,具备学习器乐的生理条件,十指没有残疾,身高符合招生规定。
   (三)器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器乐:(键盘乐、民族器乐、西洋乐)
     1.考试目的
    以器乐为主项的考生,通过考试测定考生演奏水平、综合表现能力和生理条件。
     2.考试内容和形式
    初试:现场背谱演奏一首自选作品;
     复试:现场背谱演奏二首自选作品(其中一首可重复初试演奏作品、一首练习曲),湖北省、山西省考生参加考试项目2的考试。
     范围:键盘乐---奏鸣曲、变奏曲、中外乐曲、练习曲、复调等;民族器乐---传统乐曲、协奏曲、练习曲等;
             西洋管弦乐---乐曲、协奏曲、奏鸣曲、练习曲等。
     说明:①考生弹奏练习曲的速度应接近原谱的速度,反复记号可以不做反复;②乐器自备;③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奏的时间。④广东省考生不参加考试项目2的考试,直接参照省统考成绩。
     3.评分标准
    (1)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
     (2)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3)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4)作品的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基本符合。
    注:考生必须具有学习钢琴的生理条件:十指没有残疾,手指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协调性,大指和小指间能伸展至八度。
     (四)视唱练耳及乐理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注:视唱练耳、乐理是复试学生必考项目
    1.考试目的
    视唱练耳及乐理是考生的必考项。通过对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通过测试考生所掌握的音乐基础知识及其运用音乐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鉴定考生是否具备进入高等院校音乐专业学习所必备的音乐理论基础。
     2.考试内容(适用于湖北和山西省考生
    (1)笔试部分( 练耳24分、乐理36分)
    ①练耳: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旋律听写。
     ②乐理:参阅李重光编著《基本乐理》教材。
   (2)面试部分(视唱15分)
    视唱题:单声部旋律一首(五线谱)。
     范围在调号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小调式,和声、旋律小调式及中国民族调式内,含变化音。节奏型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含休止符),包括切分和三连音等。
     3.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Ⅰ)笔试部分
    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生应将答案写在答卷的指定位置,不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考生按试题各部分要求,采用听记(听写)方式,完成播放音响给出的考试题。
     练耳填写题:在空白小节处填写没有被记录的播放内容,其中和声音程、和弦要求写出其名称。
     ①单音:连续播放三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②和声音程连接:连续播放三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③单个和弦:每个分别播放三遍,每和弦均给一次标准音。
     ④节奏:连续播放三遍
     ⑤旋律:连续播放四遍。
   (Ⅱ)面试部分
    现场面试。考生现场抽考视唱旋律一首,视谱即唱。
     视唱题由现场给出,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五线谱或简谱,选定后不得更改。当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旋律的第一个音后,考生须马上按照试题要求,轻声地、唱名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
     4.评分标准
    笔试部分:要求用蓝色、黑色水笔答卷,不得用涂改液涂改。
     面试部分:视唱评分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
    5.主要参考书目
    《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视唱练耳教程》许敬行、孙虹
     6.题型
    参照广东省艺术类考试大纲给出的题型。
     (五)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不分方向,按总分、乐理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表演(学前艺术)术科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校根据考生的术科和文化成绩,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通过考试检测考生是否掌握了一定的学前艺术基本技能;是否具有较全面的钢琴、形体、美术、朗诵能力和专业形象气质。选拔出具有学前艺术教育专业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学前儿童教育、特别是儿童艺术教育的合格教师。
    二、考试项目
    1.钢琴(自选曲目);
    2.形体展示(自选舞蹈片段);
    3.朗诵(限普通话,自备资料);
    4.美术(素描);
    说明:具体要求见下面各科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表演(学前艺术)术科考试总分满分300分(注:各考试现场评分按100分制记分)。各项考试占术科考试总分300分的1/4(即75分)。
    四、考试内容、形式和考试现场评分计算办法
    表演(学前艺术)术科考试具体要求见各科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钢琴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通过钢琴曲的演奏,测定考生的钢琴演奏方法、演奏技术及对钢琴音乐的艺术感受能力。
    2、考试内容和形式:
     内容:自选一首中外乐曲、奏鸣曲、变奏曲、练习曲等。
     形式:考生现场背谱演奏自选钢琴作品一首。
    3、评分标准:
    钢琴考试满分为100分,评分依据为:
    (1)演奏方法、演奏姿势正确;
    (2)乐曲演奏完整、规范、读谱准确;
    (3)能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有一定的表现力;
    (4)具有一定的把握乐曲中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二)形体展示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测定考生是否具备身体的协调性;是否具有良好的心理节奏感及表现力。
    2、考试内容和形式:
    现场表演一段自选舞蹈片断(舞蹈种类包括:古典舞、芭蕾舞、民间舞、现代舞、当代舞、流行舞)。
    说明:①不用音乐,舞蹈片断时间控制在2分钟内;
           ②主考教师可根据考生形体展示情况控制考生的表演时间。
    3、评分标准:
    舞蹈考试满分为100分,评分依据为:
   (1)具备一定的身体协调性及基本表现力;
   (2)具有良好的节奏感;
   (3)动作优美流畅。
    (三)美术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检测考生是否掌握了一定的美术基础知识;是否具有良好的美术观察力、感受力,并具备一定的绘画表现力和美术学习潜能。
    2、考试内容和形式
    在两个小时内完成一幅静物素描写生,内容包括瓜果、陶罐和衬布等。
    3、素描评分标准
    美术(素描)术科总分100分,评分依据为:
    (1)构图完整大方;
    (2)造形和比例准确;
    (3)具备基本的空间理解和塑造能力。
    (四)朗诵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朗诵测查考生的普通话规范程度、熟练程度和朗诵水平。
    2、考试内容和形式
    由考生自选材料朗诵。
    3、评分标准
    朗诵考试满分100分,评分依据为:
    (1)语音标准:吐字清晰,声母、韵母、声调标准,连读音变准确。 
    (2)朗读技巧:语言流畅,语速适中,停顿得当,语调准确。
    (3)表情自然、气质文雅、性格活泼、谈吐大方,情感表达适度。
    (五)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按总分、素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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