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专业考试 2014年山东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实行全省统一考试。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山东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山东省招生的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院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经教育部批准,可以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专科高职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 ;其他省属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经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领导小组批准。 报名参加校考的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简称《美术统考本科合格证》)。未取得《美术统考本科合格证》的美术类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山东省也不承认其校考考试成绩。 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