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不参加学校和广东省组织的专业考试,但是需参加2014年二月份学校组织的面试,具体要求请登录www.zsb.bnuz.edu.cn查询。
三、录取原则 1、在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划定的录取线上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新生。 2、填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面试通过后,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四、录取注意事项 1、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2、 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不能互转。 3、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4、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助学项目。详见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网http://xsc.bnuz.edu.cn/zizhu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咨询电话:0756-6126773,6126787 传真:0756-6126869 电子邮箱:zhzsb@bnuz.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bnuz.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bnuz.edu.cn 监督电话:0756-6126518 申诉邮箱:jijianshen@bnuz.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