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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2| 查看: 3344| 评论: 0|原作者: meishugaokao|来自: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2013年音乐学院专业考试初试安排 一、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持山师大准考证(含兼报)、省报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三证参加各项考试。 2、考生必须按指定的场次和时间应考,严禁自行调整考场,不得自行调整考试时间,漏考、误考责任自负。 3、考生都在音乐学院院内集合,由工作人员带入考场。集合时间(21日):上午考试的7:30,下午考试的13:00,晚上考试的18:00。不按时集合者,耽误考试责任自负。 4、声乐方向考生请带好乐谱(初试不合伴奏;通俗方向自备伴奏CD盘(或MP3格式U盘),所有通俗唱法考生请于21日16:00在学院内集合准备考试),考试由我院专职人员伴奏。其他科目考试不准带伴奏;舞蹈考生请备好伴奏CD光盘;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5、2月22日上午9:00左右公布进入复试名单和复试安排,同时办理复试手续。办理复试手续时间上午9:00—12:00,地点:音乐学院院内,过时按自动弃权处理! 6、音乐学、音乐表演及作曲的听音、乐理笔试,舞蹈学的听记及舞蹈常识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月22日13:30集合,14:00开始考试,请自备0.5毫米黑色签字笔。所有复试项目具体时间安排,以22日上午公布为准。 7、兼报考生请注意:兼报项含音乐学的,以音乐学专业准考证号所对应时间、考场为准;兼报项不含音乐学的以表演考号为准;考生只能参加一次考试,多考、重考按最低分处理! 8、未尽事宜,临时通知;不明事宜,请咨询! 山东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 2013年2月20日 二、声乐考场考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