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学院2016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根据我校招生章程,我校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 1、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为准。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 2、艺术类专业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折合后的综合成绩排序录取,文化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3、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 4、省级招生部门对录取规则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招生部门录取规则执行。 点击:湖北工程学院招生网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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