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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2016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2016-6-12| 查看: 4243| 评论: 0|来自: 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2016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学校全称: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石路18号(渝北校区)(邮编401120)
  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东部新城(綦江校区)(邮编401420)
  学校网址:www.tcsisu.com
  联系电话:023-67138000、67138899、88791333、87260555
  院校代码:13588
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我院在录取过程中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区)的规定,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进行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按照各省(市、区)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尽量录取填报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上按专业志愿的顺序实行专业清,如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对符合国家及所在省(市、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
  艺术类各专业的录取,采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地本科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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