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 .本简章所涉及各专业均为本科层次,学制四年。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可根据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和往年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我校依据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投档规则和我校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专业志愿录取原则上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的录取规则:文化过线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英语、语文、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专业过线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英语、语文、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查看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材料,具体了解自己拟报专业的招生计划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