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含威海分校)
录取政策
专业测试结果将在山东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上公布。我校根据艺术类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按照考生所在考点专业测试成绩划线,发放专业合格证。
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重点院校艺术类高考分数控制线,美术类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在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考生中,音乐学、舞蹈编导、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按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录取;工业设计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具体录取政策以我校2013年招生章程为准。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举报电话:0531-88364787(山东大学(济南)招生办公室);0631-5688282(山东大学(威海)招生办公室);88364345(山东大学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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