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录取办法 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如我校招生省区组织了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还必须参加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学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 邮政编码:610041 招生就业处:(028)85522012 艺术学院:(028)85707787 85707790 城市规划与建筑学院:(028)85522056 85928121 学校网址:www.swun.cn 电子信箱:xnmd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