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获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有省级统考的,须首先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按投档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名次平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被录取者,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组织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通讯信息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鲁东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025 咨询电话: 0535—6672791(招生办) 0535—6672708(艺术学院) 学校网址:http://www.ld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zs.ldu.edu.cn E-mail:zs@ld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