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按照我校2013年最终分省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发放《大连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证》。 2、录取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外语单科成绩合格(原则上为70分)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艺术类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3、辽宁省考生须取得本省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书;河北省、山东省考生须同时取得所在省及我校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书。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邮政编码:116024 咨询电话:0411-84708375 传 真:0411-84707507 网 址:http://recruit.dlut.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