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录取原则 录取 1、根据我校大学生艺术团的需要,对于经我校认定并经公示无异议的2013年具有艺术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我校将按测试等级、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的艺术特长生按照其第一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2、凡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必须按规定服务于我校大学生艺术团,遵守大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制度。 3、如国家和我省有艺术特长招生新规定的,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本专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23 电话:025-85811852 传真:025-85811852 Email:zsb@njutcm.edu.cn 网址:http://xsc.njutcm.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