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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23| 查看: 726| 评论: 0|原作者: meishugaokao|来自: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2012年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录取原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 2、对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当地第三批本科(或独立学院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分数相同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 3、对已上线但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及专业成绩认定:①对各省、市、自治区有统一组织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艺术类专业,专业考试成绩认可其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时实行文化成绩上线,按专业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如各省、市、自治区没有统一组织统考或联考的艺术类专业,专业考试成绩认可其他本科院校(含第三批本科院校)在该省单独组织的考试成绩,录取时实行专业考试成绩上线,按文化考试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②云南省艺术类音乐学、艺术设计、美术学专业成绩认可云南省统考成绩;舞蹈学专业考试成绩认可云南艺术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或云南民族大学单独组织的舞蹈学专业考试成绩; 5、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及专业成绩认定: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认可各省的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时实行文化成绩上线,按专业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6、对报考 “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和“法学”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90分以上;对报考“会计学”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90分以上; 7、按照学校规定,对录取已报到的学生,如对录取专业不满意,报到时或在第一学期期末结束时,均可进行专业调整;在办理专业调整时,艺术类专业之间及限招科类之间不可进行专业调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和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新生进校后,不可以调整转读其他专业; 8、学生进校后外语教学语种主要为英语,也可以选择泰语、越南语或韩语; 9、新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0、招生录取原则如与2012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相冲突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执行; 11、凡学院按上述条件录取的新生,须有能力支付学费和住宿费。 毕业证及学位证发放:学生修完学院规定课程,取得规定学分,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