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开启辅助访问

中国美术高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中国美术高考网 录取规则 查看内容

2012年赣南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2012-6-22| 查看: 5118| 评论: 0|原作者: meishugaokao|来自: 赣南师范学院

2012年赣南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1、为最大限度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我校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按考生志愿录取后,如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艺术类校考省份考生录取办法:在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计算综合分=(专业成绩/200)×7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设点省份按生源所在省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3、体育类专业: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即可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4、对于江苏省进档考生,我校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分专业择优录取。

5、考生录取后,专业一律不予更换,但可在入学第二学期结束后,根据赣南师范学院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转专业。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含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奖学金与扶困助学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每年按学费收入的10%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建立各类奖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特困生补助基金和减免学费,构建了一套“以助学贷款为主,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为辅”的学生资助体系。

九、毕业文凭和学位

学生获得学籍,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规定的、加盖“赣南师范学院”公章的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所属的相应学科门类授予学士学位。

 


雷人

路过

鲜花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图文热点
李青书画作品
李青书画作品
李青,一九五九年生,山東滕州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
天才艺术家!我不敢相信我的眼睛-折纸艺术
天才艺术家!我不敢
如果你像我一样你永远不能叠一张纸不错足以使一个可以承受
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
第 1 页: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最新文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