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沈阳体育学院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充足时,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按照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此类推。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承认各地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对降分投档考生,按高考实际分数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参照专业主要科目分值录取。 6.沈阳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和休闲体育专业录取时,辽宁省考生按文化课成绩除以7.5,加体育成绩所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级考生按照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艺术类录取办法 表演专业:文化课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后,分省、分文理,按沈阳体育学院专业方向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注:沈阳体育学院划定艺术类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下和没有参加沈阳体育学院专业测试的考生,沈阳体育学院不予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文化课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后,按照生源省级省考艺术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沈阳体育学院不组织专业考试,只招艺术文科考生。 8.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报名时间:2012年3月20日-26日 体育考试时间:2012年5月9日-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