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庆文理学院艺体类专业录取规则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无单科分数限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进档考生按照类别分别录取。
综合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文化分÷文化满分)]×100 2、音乐类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3、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 5、学前教育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 6、体育类专业按各省投档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果没有计算综合分则按文化分加专业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语种及体检相关要求 1、除英语专业外,学校对其他专业无外语考试语种特殊要求,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统一按照英语安排;报考英语专业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 2、学校所有本专科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和年龄。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身高限制:普通师范类专业要求,女不低于150厘米,男不低于160厘米;舞蹈学专业女不低于158厘米,男不低于165厘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