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一轮次投档福建农林大学的非美术类考生,院校志愿采用“分数优先”,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C以上,考生进档后采用“专业清”的专业安排方式,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录取。 2.美术类考生录取时,专业志愿采用“分数优先”。对于投档福建农林大学的福建省合格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福建省外考生报考福建农林大学美术类专业必须参加福建农林大学美术类校考并取得专业合格证,考生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成绩应符合所在省份美术类本科专业有关规定(所在省份有分省内院校和省外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省外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福建农林大学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江苏省美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 3.中加合作班录取有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生源不足时,由学校决定是否电话征求部分无法录取其他专业的考生意见,在省招生办要求的上载时间前,录取符合条件并明确表示愿意到中加合作班专业的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