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校按大类录取的学生,大类专业基础教育阶段结束前,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佳木斯大学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我校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同一专业志愿录取原则为文化课达到省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学前教育专业录取办法:专业课达到省划定的合格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专业安排原则:专业清原则分配专业,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录到与其所报专业相近或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各省的各种照顾政策(加分)我校均承认,但在专业安排时不考虑照顾分数。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英语(S)、对外汉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非零起点俄语专业只招收俄语考生,俄语(零起点)专业招收英语、俄语考生,日语专业招收英语、日语考生,其它专业没有语种限制。 对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各专业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考生的健康状况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