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2017年新疆、江苏、天津、辽宁、内蒙古艺术类录取分数 点击查询:http://zhaosheng.jladi.com/html/kssearch.aspx一.在新疆艺术类零批次录取工作于7月8日上午9 时45分开始至7月10日上午10时20分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艺术类一志愿考生 13人.二志愿考生2人,综合成绩: 最高分:522分,最低分:358分,平均分:394分. 二.在江苏艺术类提前本科2小批录取工作于7月10日上午8 时30分开始至7月10日上午11时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艺术类一志愿考生 18人. 综合成绩: 最高分:434分,最低分:405分,平均分:415.4分. 三、在天津艺术类本科A段录取工作于7月10日下午15时20分开始至7月11日上午11时20分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艺术类一志愿考生 10人,综合成绩: 最高分:609.6分,最低分:515.3分,平均分:569.2分. 四、在辽宁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一阶段的录取工作于7月13日上午8时20分开始至7月14日上午8时10分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艺术(文)一志愿考生 20人,综合成绩:最高分:601分,最低分:529.2分。平均分:549.1分。录取艺术(理)一志愿考生 3人,综合成绩:最高分:541.4分,最低分:531分。平均分:535分。 五、在内蒙本科提前B艺术类录取工作于7月15日上午10时28分开始至7月18日下午15时10分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艺术类考生48人,录取文化课成绩:最高分:328分,最低分:237分,平均分267.3分。 考生可登录新疆、江苏、天津、辽宁招生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