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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美院2013年录取分数线汇总

2014-5-12| 查看: 7080| 评论: 0|原作者: 美术高考网|来自: 中国美术高考网

各大美院2013年录取分数线汇总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录取基本情况
一、中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616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34名。并列3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37分。
二、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22名。并列2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24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7名,文化课最低为565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178名。并列17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17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83分;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57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60名。并列16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81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285名。并列285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55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61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43分。文化并列543分,专业录至117名。③其他省: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66分。
    理科:①北京录取2人,文化总分最低545分。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23分。③其他省:录取19人,文化总分最低521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44名。并列44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数录至:总分434分。
    ②山东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22名。并列22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数录至:总分529分。                                                        
    ③其他省:录取19人,专业名次录至41名,并列41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数录至:总分462分。
六、美术学专业:▲按照我院《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原则,每个省录取人数不超过15人。
    1、北京市录取1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13分。
    2、其他省录取66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47分。其中:①山东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63分;②广东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68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4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专业名次录至132名,并列132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05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3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专业名次录至196名。并列196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85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66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 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64名,并列46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2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1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45名。并列345名,其文化分数录至535分。
八、信息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4人。
    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65名,并列465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15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35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3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81名,并列581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5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668名。并列668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7分。
九、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3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8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85名,并列285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3分。
    ②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39名,并列239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5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57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3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64名。并列46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6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96名。并列196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53分。
    ③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65名,并列165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98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6人。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6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17名。并列117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1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29人。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76名。并列576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512分。②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1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77名,并列77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88分。
十一、家居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6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设计专业(文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480名,并列480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30分。
    ②设计专业(理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359名,并列359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90分。
    ③建筑学专业(文科)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239名,并列239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09分。
    ④建筑学专业(理科)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397名,并列397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55分。
    2、从兼报考志愿生中录取79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从中国画专业录取9人。专业名次录至47名,并列47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00分。
    从造型艺术专业录取22人。专业名次录至576名,并列576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11分。
    从设计专业(文科)录取17人。专业名次录至330名,并列330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69分。
    从设计专业(理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421名,并列421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09分。
    ⑥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7名。专业名次录至165名,并列165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72分。
    ⑦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8名,专业名次录至77名,并列77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05分。
十二、新疆文化人才定向培养计划:
    1、版画:按专业课排名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第3名。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78分。
    2、美术学: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8分。
十三、港、澳、台、华侨: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总分380分。
十四、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民考民):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总分403分。
我院本科《录取通知书》将于2013年7月15日寄出
学院网址:http://www.cafa.edu.cn
咨询电话:010-64771056  / 64771552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3年7月

中国美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各专业综合分最低录取分数线公布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综合分
01 中国画1 66.2677
02 中国画2 69.3549
03 书法学 68.8041
04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 500
05 造型艺术类 66.8492
06 设计艺术类 69.2821
07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62.5374
08 建筑学类(5年制) 69.9538
09 建筑学类(4年制) 69.6421
10 录音艺术 57.7303
11 工业造型设计 66.0759
12 染织与服装设计 64.8123
13 城市景观造型设计 65.6256
14 平面设计 67.6185
15 数字出版与展示设计 67.7949
16 建筑与环境设计 66.4831
17 多媒体与网页设计 66.0913
  注:美术学(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录取,公布的综合分最低录取分数线系文化课分数线(满分按750分计)。
  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中国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计算办法及文化课要求:各专业(类)方向的综合分计算公式、语文、英语单科和总分要求详见下表(以下对文化课分数要求:以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专业
代号
专业(类)方向 综合分计算公式 语文单科要求 英语单科要求 文化总分要求
01 中国画1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85分 70分 以浙江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作为我院2013年本科招生录取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对于不分文理科的省份,则按文科线执行),即:文科369分,理科344分。
02 中国画2
03 书法学
04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100 100分 90分
05 造型艺术类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85分 75分
06 设计艺术类
07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08 建筑学类(5年制)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5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
09 建筑学类(4年制)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10 录音艺术
11 城市景观造型艺术
12 平面设计
13 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
14 多媒体与网页设计
15 数字出版与展示设计
16 工业造型设计
17 染织与服装设计

天津美术学院

2013年天津美术学院文化总分最低控制线(不含报考史论类专业考生)为340分,外语50分。

史论类专业为语文95分,外语85分。由于我院今年的录取原则进行了调整,以下分数线仅供参考。

天津美术学院2011年—2013年文化成绩分数线(仅供参考)

年份 设计、绘画、书法类 美术史论 艺术设计学
(设计史论)
中外合作办学
(数字媒体艺术)
备注
文化总分分数线 英语 语文 英语 语文 英语 文化总分分数线 我院专业均为文理兼收
2011年 340分 50分 95分 85分 95分 85分
2012年 340分 50分 95分 85分 95分 85分
2013年 340分 50分 95分 85分 95分 85分 350分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2013年招生普通本科专业分数线表(根据录取进程,持续更新)  
省市 文化 英语 专业合格线 造型类专业 设计类专业 理论类 书法 广编
名称 分数线 分数线 (造型/设计) 加权分数线 加权分数线 文化线 文化线 文化线
北京市 340 50 220/215 66.227 66.653      
天津市 320 60 220/215 66.047 67.06      
河北省 350 60 228/223 70.1 71.027 460   423
山西省 330 60 228/220 70.24 70.067 450 440  
内蒙古 340 55 228/220 68.467 67.667      
辽宁省 350 60 230/220 70.107 68.04 450    
吉林省 350 60 220/220 68.007 68.253      
黑龙江 350 60 228/223 69.14 69.373 415 379  
上海市 350 60 220/215 70        
江苏省 220 50 225/220 70.127 70.141 275 260  
浙江省 360 55 228/220 70.96 68.28 450   427
安徽省 350 60 230/220 70.007 70.027 460 460,  
福建省 340 60 230/220 72.16 71.453 445   426
江西省 340 55 230/220 70.06 70.32 460    
山东省 360 60 228/223 71 72.06 479 440 439
河南省 340 60 230/223 70.187 70.093 420 410  
湖北省 330 60 230/223 67.1 71.027 450    
湖南省 370 60 228/223 71.013 72.733 455 420 436
广东省 360 60 228/223 71.433 71.06 483 376 447
广西 350 60 230/223 71.407 70.1 470 380 430
海南省 320 50 225/220 67.213 66.08      
重庆市 340 55 225/220 70.613 68.887 462 420 412
四川省 345 50 228/220 67.24 66.44 460 500 403
贵州省 328 55 230/223 72.02 72.127 460   440
云南省 340 60 230/223 70.65 70.572 440    
陕西省 330 60 225/223 70 69.153 450 360  
甘肃省 345 60 230/223 68.14 67.487 440 400  
青海省 310 39 220/220 65.133        
宁夏 340 45 225/223 70.847 68.52      
新疆 220 50 230/223 69.7 68.867 240    
新疆定向 200 35 161 72.5        
  注:综合加权分数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7.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
  江苏省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4×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
  云南省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7.72×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
  新疆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录取结果以考生所在省市公布的为准。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专业入围原则及结果
1、设计学类
        外埠:三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537.5分
        北京:三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487.5分
        注:(1)素描、速写、色彩三科满分值均为250分,专业成绩总满分值750分。
            (2)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埠考生共计606名,全国排名最后名次是441名;北京市考生共计104名,全国排名最后名次是689名。
2、美术学类
        外埠:三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550分
        北京:三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525分
        注:(1)素描、速写、色彩三科满分值均为250分,专业成绩总满分值750分。
            (2)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埠考生共计246名,全国排名最后名次是179名;北京市考生共计32名,全国排名最后名次是270名。
3、艺术设计学(史论)专业
        两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175分,其中文艺基础不得低于157分。
        注:(1)文艺基础满分值200分,素描满分值20分,专业成绩总满分值220分。
            (2)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埠考生共计140名,北京市考生共计5名,全国排名最后名次是134名。
    美术学院招生办将于4月3日左右向取得专业入围资格的考生寄发《专业课考试合格证》,请注意查收(可根据邮件编号查询通知书邮寄状况)。

鲁迅美术学院
专业 辽宁省 外省
书法学 295.04 285.64
中国画 232.44 230.40
绘画(版画) 232.86 235.56
绘画(水彩) 230.76 232.86
绘画(油画) 237 232.80
雕塑 232.98 245.40
摄影 265.85 262.65
影视摄影与制作 260.96 262.12
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278.08 259.88
环境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 279.8 258.68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艺术设计) 271.24 254.48
产品设计(染织艺术设计) 276.32 254.60
产品设计(纤维艺术设计) 274.8 252.48
产品设计(工业设计) 279.04 258.72
美术学(美术史论) 470 477
美术学(文化传播与管理) 462 472
视觉传达设计 263.32 253.20
动画 259.2 245.12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设计、服装制板) 第一志愿:610.4 第一志愿:583.90
第二志愿:616.4 第二志愿:613.00
第三志愿:605 第三志愿:591.50
第四志愿:663.4 第四志愿:588.50
  调档比例:全部投档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其它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院按考生文化课高考原始分计算,外省文化课高考总分不足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要求的基础上,对考生的品德素质、身体状况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
  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专业方向的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书法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按专业课成绩80%与文化课成绩2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
  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语文单科分数线为90分,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400分,不设外语单科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乘以3再加上文化课成绩的综合分择优录取。
  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1)、书法学、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
  (2)、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方向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
  (3)、美术史论与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录取美术作品赏析论文成绩高的考生。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不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各专业成绩排名第一的辽宁省或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可降5分,或外语降5分参加排队录取(不包括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报考我院专业加试时的志愿顺序录取(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方向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依据成绩录取)。

广州美术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2013年广东省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专业名称 文化分 术科分
美术教育(034) 360分 240分
美术史(001)、艺术管理与策划(002) 530分,外语单科80分 200分
书法篆刻(033) 360,外语单科65分 230分
其他各专业 360,外语单科65分(术科260分及以上,外语单科55分) 235分
 
 湖北美术学院
2013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北)

根据《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和《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办法》: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我校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湖北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已划定,具体如下:

专 业

录取控制分数线

绘画设计类

综合分:278.2

动画(中外联合办学)

综合分:262.6

书法类

综合分:346.8

服装表演类

专业分 男:234 女:240

美术理论类

文化分:450

湖北省招生录取规则:

一、绘画设计类:

1、综合折算方式:(校考专业分×0.6)+(高考文化分×0.4);

2、高考文化单科成绩英语不低于60分,语文不低于80分;

3、校考专业成绩优秀、符合我校优录政策的考生(优录政策见我校《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二十三条)可优先录取;

4、凡经“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招生选拔入选的考生,符合我校录取政策的考生(见我校《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十九条、《2013年“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招生选拔实施办法》第6条)可优先录取。

二、动画(中外联合办学)专业:

1、综合折算方式:(校考专业分×0.6)+(高考文化分×0.4);

2、高考文化成绩无语文、英语单科限制;

3、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专业志愿“服从志愿调剂”但未填报该专业考生不能参加录取;

4、按综合分单独排序录取。

三、书法类:

1、综合折算方式:(校考专业分×0.4)+(高考文化分×0.6);

2、高考文化单科成绩英语不低于60分,语文不低于80分。

四、服装表演类:

1.不受高考文化单科成绩限制,录取分数线依据校考专业成绩划定。

五、美术理论类:

1.专业合格后,录取分数线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划定,英语不低于65分,语文不低于85分。

六、书法、服装表演以及美术理论类专业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专业志愿考生。

七、录取考生均为我校校考合格且报省招办备案生源,录取详细规则以《湖北美术学院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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