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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7| 查看: 1349| 评论: 0|原作者: 美考之路|来自: 山西
艺术类分三段划定录取分数线
1.艺术类第一、二段执行同一录取分数线:
艺术(文)类为185分,艺术(理)类为143分。
2.艺术类第三段录取分数线:
艺术(文)类为130分,艺术(理)类为117分。
提示:第一、二、三段艺术类播音与主持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290分,舞蹈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55分,书法学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8分;美术、音乐、影视表演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