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美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在省级教育考试院投档范围内,将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原始总成绩经折算(专业占40%,文化占60%)计入录取总分,按总分排序录取(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达到该学科满分的50%)。有关省级教育考试院应提供考生各科成绩的原始分数,否则不能录取。本专业招生录取办法原则上均按照《上海交通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入学复查 被录取的考生,九月份进校后须通过各项复查,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作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1、联系方式: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40,电话021-34200000,传真021-342072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