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正式划定。 (一)本科第一批(含a类、b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528分,文史类544分。 (二)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444分,文史类473分。 (三)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332分,文史类409分。 (四)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文史类200分。 (五)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术科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文化/术科):273分/84分。 独立学院本科(文化/术科):228分/72分。 高职高专(文化/术科):170分/60分。 (六)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文化分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 艺术理类:289分,艺术文类:308分 独立学院本科 艺术理类:216分,艺术文类:266分 高职高专 艺术理类:140分,艺术文类:14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