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城市学院2012年在京艺术类本科录取工作已结束 表演类和摄影专业在文化课达到北京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及校考专业成绩本科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优先、专业优先的原则,依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相同的情况下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北京市的政策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不再考虑加分因素。
美术类专业在文化课达到北京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并且专业联考本科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优先、专业优先的原则,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50%。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北京市的政策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不再考虑加分因素。
2012年北京城市学院在广西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如下: 艺术设计 综合成绩最低 288.5分 表演(音乐表演)专业课成绩最低259分 2012年北京城市学院在四川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如下: 表演(中国传统文化艺术)专业课最低分 325分 2012年北京城市学院在海南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如下: 艺术设计 综合成绩最低 310.5分 表演(影视表演) 专业课最低分 91.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