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艺术类专业2014年招生简章(省外)(2)
时间:2014-01-16 贵州大学 美考网 已有 人收藏
三、各专业评分办法
1、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表演、舞蹈学:由专业主考教师现场评议打分。
2、音乐表演:演唱(奏)、视唱练耳均由专业主考教师现场评议打分。
3、戏剧影视导演:1、面试:由专业主考教师现场评议打分;2、笔试:闭卷考试。
以上考试过程均全程摄像,以备对现场打分情况进行核查。
4、美术类:由5名专业主考教师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成绩。
四、专业报名、考试
1、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按生源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报名办法报名并领取艺术考生报名考号。考生须备齐以下材料后报名:
(1)生源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2)专业报名、考试费按贵州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以上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不予退还。
2、考生报名、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五、文化考试、政审、体检
凡专业考试合格者,将于 2014年4月15日前或按各生源地所在省规定的时间发放专业合格证。考生政审、体检由生源所在地招生办负责。
六、录取原则
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在各生源所在地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考试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上线、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七、有关规定
1、专业考试所需用品(除钢琴、录音机、画纸外)一律自备。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3、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元/每年):音乐表演、音乐学7100;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6900;绘画7100;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7300;动画6800 ;表演6900;播音与主持艺术7200;戏剧影视导演6800;舞蹈表演7300;舞蹈学7300。
住宿费标准(元/每年):300、800、1150。
(以上学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4、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费用自理。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奖学金。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并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6、就业:学生就业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八、其他
1、贵州大学招生办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校区
联系电话:0851—8292075(兼传真)
招生网址:rso.gzu.edu.cn
2、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地址: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242号(太慈桥)
联系电话:0851—5115169(兼传真)
1、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表演、舞蹈学:由专业主考教师现场评议打分。
2、音乐表演:演唱(奏)、视唱练耳均由专业主考教师现场评议打分。
3、戏剧影视导演:1、面试:由专业主考教师现场评议打分;2、笔试:闭卷考试。
以上考试过程均全程摄像,以备对现场打分情况进行核查。
4、美术类:由5名专业主考教师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成绩。
四、专业报名、考试
1、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按生源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报名办法报名并领取艺术考生报名考号。考生须备齐以下材料后报名:
(1)生源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2)专业报名、考试费按贵州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以上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不予退还。
2、考生报名、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招生专业 |
湖南 | 2014年2月8日—9日 | 2014年2月10日—11日 | 湖南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 |
音乐表演 、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戏剧影视导演、 舞蹈学 |
2014年2月7日—8日 | 2014年2月10日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绘画、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动画 |
|
湖北 | 2014年2月22日—23日 | 2014年2月26日 | 华中农业大学 | 舞蹈表演 |
2014年2月21日—22日 | 2014年2月26日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绘画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 | |
山东 | 2014年2月7日—8日 | 2014年2月9日—10日 | 山东潍坊招办 |
音乐表演 、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舞蹈表演 |
山西 | 2014年2月19日—20日 | 2014年2月22日 | 山西太原师范学院 |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绘画 |
江西 | 2014年02月7日—8日 | 2014年02月10日 | 江西南昌大学 |
播音与主持艺术、 舞蹈学 、绘画 环境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 、 动画 |
黑龙江 | 2014年1月24日—25日 | 2014年1月26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音乐表演 、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戏剧影视导演、绘画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动画 |
凡专业考试合格者,将于 2014年4月15日前或按各生源地所在省规定的时间发放专业合格证。考生政审、体检由生源所在地招生办负责。
六、录取原则
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在各生源所在地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考试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上线、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七、有关规定
1、专业考试所需用品(除钢琴、录音机、画纸外)一律自备。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3、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元/每年):音乐表演、音乐学7100;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6900;绘画7100;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7300;动画6800 ;表演6900;播音与主持艺术7200;戏剧影视导演6800;舞蹈表演7300;舞蹈学7300。
住宿费标准(元/每年):300、800、1150。
(以上学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4、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费用自理。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奖学金。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并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6、就业:学生就业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八、其他
1、贵州大学招生办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校区
联系电话:0851—8292075(兼传真)
招生网址:rso.gzu.edu.cn
2、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地址: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242号(太慈桥)
联系电话:0851—5115169(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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