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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省内)

时间:2009-07-27 已有 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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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艺术学院创建于1959年,是中国西南边疆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多学科综合性本科高等艺术学院;下设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戏剧学院、舞蹈学院、电影电视艺术系、艺术文化系、文华学院(综合性独立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及一所附属艺术学校。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是云南艺术学院直属独立学院(原二级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本科院校,国家计划内招生。于2002年1月24日经云南省教育厅云教计[2002]3号文件批准正式成立为二级学院,2004年1月18日经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4]11号文确认为独立学院。

文华学院以云南艺术学院本部雄厚的师资力量为依托,同时面向省内外聘请教授、专家和高层次的专业人士参与教学,本着“厚基础、宽专业、重能力、求创新”的办学方针开展各项教学活动。学院设音乐系、美术设计系、戏剧系、舞蹈系、录音艺术系五个系,开设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绘画(国、油、版)、美术学、雕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服装、环境艺术)、动画、舞蹈学、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录音艺术等十多个专业。毕业时根据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规定,独立颁发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毕业证书,成绩合格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颁发云南艺术学院学位证书。

文华学院坐落在四季如春、风景秀丽的春城昆明,位于昆明市西郊(距院本部约4.5公里),占地200余亩,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教工宿舍、餐厅等基础设施一应俱全。学院除了拥有高配置、网络化、专业化的电脑教室、多媒体教室和语音教室以外,还配备有专业琴房、全新的专业设计教室、绘画教室、雕塑教室、功能齐全的音乐、戏剧、舞蹈专业的排练大厅等完善的教学设施,以及图书馆、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学生活动室、乒乓球室、篮球场、足球场等文化娱乐设施。

根据云南省计委、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06年招生简章如下:

系别

招 收 专 业

学制

学费(元/学年)

考试

类型

成绩认定

音乐

音乐表演本科

4

15000.00

非统考

认可云南艺术学院非统考成绩

音乐学本科(师范类)

4

15000.00

统考

认可云南省艺术类统考成绩

美术

设计

美术学本科(师范类)

4

15000.00

统考

认可云南省艺术类统考成绩

绘画本科

4

15000.00

非统考

认可云南艺术学院非统考成绩

艺术设计本科

4

15000.00

统考

认可云南省艺术类统考成绩

动画本科

4

15000.00

非统考

认可云南艺术学院非统考成绩

雕塑本科

5

15000.00

非统考

认可云南艺术学院非统考成绩

戏剧系

表演本科

4

15000.00

非统考

认可云南艺术学院非统考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4

15000.00

非统考

认可云南艺术学院非统考成绩

舞蹈系

舞蹈学本科(表演、教育方向)

4

15000.00

非统考

认可云南艺术学院非统考成绩

舞蹈学本科(通俗舞方向)

4

15000.00

非统考

认可云南艺术学院非统考成绩

录音艺术系

录音艺术本科

4

15000.00

非统考

文华学院单独组织考试

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及省外计划分配详见云南省及相关省区每年四—五月的《招生报》,或届时登录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校园网(www.ynart.edu.cn)进行查询。

(一)文华学院认可云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即云南省考生只需参加云南省艺术类统考专业考试后成绩合格,便可报考文华学院的相关专业。

(二)非统考专业中,除“录音艺术”本科专业由文华学院单独组织考试外,其他专业文华学院不单独设考,考生专业成绩认可云南艺术学院的非统考专业考试成绩,即云南省考生只需参加云南艺术学院的非统考专业考试后成绩合格,便可报考文华学院的相关专业。云南省考生的报名及考试时间详见《云南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三)“录音艺术”本科专业的报名及考试时间即为云南艺术学院非统考专业考试的报名时间,届时考生可到云南学院内文华学院的报考点咨询报名。

(四)省外考生报名及考试时间按考生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安排时间执行,请省外考生到相关省区招办或招生考试院查询。

(一)音乐表演本科

1、专业简介: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马列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音乐表演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同时为各专业(综合)艺术院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提供优秀的生源。就业方向为各文艺团体、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单位,从事演奏、演唱、组织、排演、音乐编辑、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2、考试科目及要求:文华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认可云南艺术学院非统考专业成绩。

(二)音乐学(师范类)本科

1、专业简介: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能在高等学校、中等学校从事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从事其他教育的高级专门人才。就业方向为高等学校或中等学校从事教师工作;艺术研究机构从事研究工作;艺术团体或机构从事表演工作。

2、考试科目及要求:文华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认可云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三)美术学(师范类)本科

1、专业简介:

本专业为美术教育美术史论领域培养教学和科研、美术评论、编辑、艺术管理和博物馆等方面的高级人才。本专业教学以马克思主义史学与文艺学原理作为指导思想,学生主要学习美术史论、美术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就业方向为各大中、小学校担任美术教师,各报业媒体任美术编辑、新闻出版业。

2、考试科目及要求:文华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认可云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四)绘画本科

1、专业简介:

本专业依托民族文化特点培养具有一定的文艺理论素养,有绘画及相关艺术创作、教学、研究方向能力,能在文化艺术领域、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管理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业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绘画及相关艺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系统接受艺术思维造型艺术的基本训练。就业方向为各大中、小学校担任美术教师,各报业媒体任美术编辑、美术工作室。

2、考试科目及要求:文华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认可云南艺术学院非统考专业成绩。

(五)雕塑本科

1、专业简介: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基本理论素养,并在造型艺术立体造型范围内具备基础素描能力,使用泥塑、木、石、金属等专门材料进行具像及抽象造型能力。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古今中外的立体造型基本理论知识,接受平面以及立体造型的基本训练,掌握以泥塑及硬质材料手段面对自然对象进行立体写生。就业方向为从事本专业教学和研究工作,从事户外城市公共环境雕塑及室内架上雕塑的创作设计、放大制作。

2、考试科目及要求:文华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认可云南艺术学院非统考专业成绩。

(六)动画本科

1、专业简介:

本专业培养具备电影、电视动画创作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及理论,能在电影、电视等媒体的制作岗位上从事动画原画、动画创意设计和编导及三维电脑动画创作理论研究方面的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动画创作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接受影视动画设计、影视动画技法、影视动画制作的基本训练,掌握动画设计、编导、创作及理论研究的基本能力。就业方向为影视制作工作室、网页制作公司。

2、考试科目及要求:文华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认可云南艺术学院非统考专业成绩。

(七)艺术设计本科

1、专业简介:

本专业培养具备艺术设计教学和研究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学、研究、设计、出版、文博和管理单位从事艺术设计学教学、研究、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艺术设计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及设计管理方面的知识,使学生将通过艺术设计理论思维能力,造型艺术基础及设计原理与方法的基本训练,并懂得设计管理的规律,了解艺术设计的历史、现状和有关理论,具备艺术设计理论及管理的基本素质。就业方向为广告公司,设计装潢公司,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美术设计,报社美术编辑。

2、考试科目及要求:文华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认可云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八)表演本科

1、专业简介:

培养具有一定戏剧表演理论知识、掌握表演艺术的创作规律与技能,具备良好表演艺术的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知识、熟悉我国的文艺方针和政策;系统的掌握戏剧表演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想;就业方向为电台、电视台、新闻中心、各省、市级话剧团、各类事企业单位。

2、考试科目及要求: 文华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认可云南艺术学院非统考专业成绩。

(九)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1、专业简介:

培养具备新闻传播基本理论知识和具备一定文化功底,熟悉我国新闻、宣传、政策及法规,以在广播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从事播音、配音、节目主持、制作和其他相关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就业方向为电台、电视台、新闻中心、各类事企业单位。

2、考试科目及要求: 文华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认可云南艺术学院非统考专业成绩。

(十)舞蹈学本科(表演、教育方向)

1、专业简介:

培养具备能从事舞蹈教学、舞蹈理论研究等工作的高等专业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知识、熟悉我国的文艺方针和政策;系统的掌握舞蹈历史文化和舞蹈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想,有充实本专业教学和初步的科研能力;掌握分析和研究舞蹈作品的方法,具有较强的理论协作能力。就业方向为各大中、小学文艺舞蹈教师、各级群众文化馆(站)、青少年活动中心、各类企事业单位、共青团、工会、妇联部门的文艺指导人才等。

2、考试科目及要求: 文华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认可云南艺术学院非统考专业成绩。

(十一)舞蹈学本科(通俗舞方向)

1、专业简介:

培养具备能从事群众文化的舞蹈教学和辅导工作的高等专门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知识、熟悉我国的文艺方针和政策;系统的掌握舞蹈历史文化和舞蹈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想,有充实本专业教学和初步的科研能力;主要学习和掌握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通俗舞蹈:国际标准舞、爵士舞、踢踏舞、街舞、外国代表性舞蹈、健美操、瑜珈基础训练 的基本知识和教学方法,具有较强的教学实践能力和组织能力。就业方向为各级群众文化馆(站)、青少年活动中心、大中、小学文艺辅导教师、各类企事业单位、共青团、工会、妇联部门的文艺指导人才等。

2、考试科目及要求: 文华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认可云南艺术学院非统考专业成绩。

(十二)录音艺术本科

1、专业简介:

录音艺术是跨学科涵盖文、工、艺学科的专业,具有高科技、高文化素质的特点。本专业这种工程与艺术互融的特性,要求学生既要有工科学生的功底,又须具有教高的音乐修养和审美情趣。在掌握电子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基础上,能较好的理解各类电声设备的基本工作原理、性能指标。具有掌握音频节目创作,后期制作及电脑音乐制作的基本能力;了解音频节目制作理论,学习新技术,熟悉新设备发展动态的能力。为广播、电影、电视、音像出版以及各种从事音响工程的娱乐业、传媒广告业、大型活动部、企业工会、文化艺术团体等部门培养从事音频节目制作,扩音工程和音响设计工程的高级专门人才。

2、考试科目及要求(总分180分):

1)基础乐理(55分)

参考书目:李重光《乐理》

2)视唱练耳(24分)

①音高听辨    ②声像听辨    ③音程听辨    ④节奏听辨

3)基础的声学和电磁学知识(54分)

参考书目:初高中《物理》

4)艺术综合(47分)

①名曲赏析    ②音乐常识    ③影视综述

(一)考生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努力学习。

凡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身体健康,均可报考。

(二)专业要求:

1、声乐演唱类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听音、辩音、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和识谱能力(简谱或五线谱均可),发声器官良好,能较完整地演唱歌曲,会一种乐器或具备学乐器的条件;乐器演奏类考生应能较熟练地进行本专业乐器演奏,演奏基本方法正确,具有较好的音准、节奏感、具有较强的音乐表现能力。

2、音乐学(含专业类及师范类)及作曲类考生应五官端正、发声器官无疾病、无口吃,有一定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3、美术类考生应无色盲、色弱。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类考生,须具备一定的数学、外语基础。

4、表演类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无色盲、色弱,发声器官无疾病,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女生应考时均须着紧身衣;准备高跟鞋。

(三)年龄不限,婚否不限。

(四)军队战士须经大军区政治部同意,并出具准考证明,方可报考。

(五)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艺术院校(系科)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

3、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非毕业班在校生。

4、因徇私舞弊、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及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等未满两年的学生。

5、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及劳教期间的劳教人员。

6、未取得《中学生体育标准合格证》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一)云南省内考生的报名考试程序详见《云南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二)省外考生按相关省区政策办理,请考生到相关省区招办或招生院查询。

1、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参照考生填报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后,择优录取。

3、根据文化部、国家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录取新生实行试读制,专科生试读期为一学期;本科生试读期为一学年;试读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转为正式生。试读不合格者取消试读资格,退回户口所在地单位、地区。

(一)云南省专业考点(含统考类及非统考类)设在云南艺术学院内,乘2路、26路、70路及8路公共汽车到昆明医附二院站下车后向前走500米,或到麻园站下车后向后走200米,即可到本院。

(二)今年我院将在山东、山西(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录音艺术)、吉林、辽宁(非美术类)、湖南(表演、录音艺术)、湖北(非美术类)六省设置考点,并派专人负责相关考务工作,其他招生省份(河南、四川、广东、辽宁(美术类)、福建、湖北(美术类)、山西(音乐、美术、舞蹈)、湖南(音乐、舞蹈、美术、播音与主持艺术)、江苏、广西、重庆、河北、江西、贵州、云南)我院将认可当地艺术类统考成绩或当地高等艺术院校的艺术类考试成绩(省外具体考点设置情况请考生到相关省区招办或招生考试院查询)。

考生所需的画具、乐器(钢琴除外)一律自备,报考费、旅费、食宿费自理;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考试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查卷,可以查分。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郊王家桥王筇公路中段     邮编:650102

电话:0871-8303466、8301553       传真:0871-8303466

联系人: 张老师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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